戴建湘认为只是治安案件;“二方”申请抗诉要求重新鉴定伤情
昨,因袭击方舟子、方玄昌被判刑的戴建湘向法院提交上诉状,称事件只是治安案件,自己应无罪。昨天,“二方”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书,申请重新鉴定伤情。
戴建湘上诉称是治安案件
肖传国因对方舟子、方玄昌等人在网上质疑其学术成果不满,接受戴建湘找人殴打二人的提议。经鉴定,方玄昌为轻微伤,一审以寻衅滋事罪,分别判处肖和戴拘役5个半月。
昨,戴建湘通过律师张永红向石景山法院递交上诉状。张永红表示,戴建湘的行为属故意伤害他人,但由于方玄昌的伤情被鉴定为轻微伤,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。戴的行为应受治安处罚。
肖传国辩护律师表示,肖将在上诉期更后一天决定上诉与否。
“二方”申请抗诉重鉴伤情
昨,“二方”将抗诉申请书交到石景山检察院,二人除认为一审事实认定错误、量刑过轻,还要求对方玄昌的伤情重新鉴定。
“二方”认为,方玄昌的鉴定主要依据病历,但病历不合格,不能据此评判伤情。
一人上诉 全案审查
京法律师事务所侯晓果律师介绍,共同犯罪案件,即使只有一人上诉,二审也应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,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限制,然后一并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