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新通过的《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》,网吧使用电影作品每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:电脑总量×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×7.5%。凡播映电影作品的长途汽车,不分使用影片的数量及类别,一律实行统收,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至500元。朱永德解释说,如果这个地区的上网费为2元/小时,按照公式得出的收费标准为每台电脑0.15元/天;如果上网费为3元/小时,收费标准则为每台0.225元/天。
《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》通过了,如何执行才是关键。此前“音著协”收取卡拉OK版权费就困难重重,纠纷不断。“影著协”是否会重蹈覆辙?朱永德表示,他们将吸取卡拉OK版权收费的教训,不会派人去各地收取,而是在地方上聘请“有人脉关系”的人员去执行收取工作。“首席代表若干名,每个省市的专门收费人员估计在20至30人左右。收来的钱直接进北京账号,他们开临时收据,我们再开发票把临时收据换回来。”朱永德强调,对于那些执意拒绝缴费的网吧,影著协在宣传无用的情况下,将以法律为武器,向法院提出诉讼。